根据我旗公办幼儿园布局调整和教育教学实际,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招考、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 二、招考名额 招考幼儿教师61人,其中:蒙语授课工作人员33人,汉语授课工作人员28人。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组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二)编制招考方案和发布招考公告 (三)报名 (四)资格审查 (五)笔试 (六)面试 (七)体检 (八)考察 (九)公示 (十)聘用 四、招考方式 由旗公开招考幼儿教学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通过笔试、面试在全旗范围内进行公开招考。 五、报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能力。 (二)具有苏尼特左旗户籍(2013年7月1日之前入户)。 (三)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及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或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非师范类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五)报考蒙授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发音应为标准蒙古语音;报考汉授幼儿教学工作人员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六)在我旗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所学专业和年龄需符合本次招考条件。 在我旗公办幼儿园有工作经历且目前在岗的临时教学人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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