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结束后,在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3、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聘用加试成绩高分者。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到公开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生要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被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致使体检和考察名额空缺的,从该岗位进入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并列者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十、公示 (一)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苏尼特左旗政府门户网站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后不属实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违法违纪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相应程序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与劳动报酬 (一)招考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可依据工作性质和内容增加附加条款,提出具体要求。劳动合同要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一式四份,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及当事人各执一份,一份随考生报名登记表、考察材料等有关资料形成个人档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用人单位需要续签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续签。如在合同期内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符合条件的招考人员可以参加2014年苏尼特左旗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如应聘,出现的空缺由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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