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阳市2013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于3月下旬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考单位负责。各招考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考单位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3月9日18: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招考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12日18:00。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考单位申请,经招考单位及市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到考试机构修改。 3、2013年3月9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3月11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3月12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5日9:00至3月13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一式两份《报名信息表》用于加分审查。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考试申请退费的,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同意后,负责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18:00。市公务员招考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生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特困生证明)。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3月12日、3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4月8日9:00至4月11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镇)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实施。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3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两科。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含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将于5月中旬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最低笔试总成绩。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公务员招考栏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职位,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务员招考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