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公务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上的学历、简历等相关信息,并认真核对后提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各环节都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特别提醒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2.认真理解招录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各环节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保持通讯畅通。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招录主要流程。 (1)认真阅读查看《招录简章》、职位表及报考指南; (2)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找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3)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查看初审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 (4)笔试; (5)现场资格复审; (6)面试; (7)体能测评(仅限人民警察职位); (8)体检; (9)考察;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11)录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