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面试实施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笔试合格成绩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没有笔试合格成绩人员的职位且符合列入第二批报名职位条件的,列入第二批报名职位;其余取消录用计划。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及时将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5年5月25日前。 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5年5月26日8:00—7月12日8:30 发布第一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和空缺职位计划表的时间:2015年6月5日前。 (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报名和笔试阶段空缺的县乡级职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职位以及公安、监狱、戒毒、海监等部门职位作为第二批职位计划,重新向社会发布。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含已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以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原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的人员,第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第二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资格审查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1日8:30—6月13日18:00。 第二批职位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1日8:30—6月15日18:00。 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发布时间:2015年6月17日前 第二批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5年6月18日8:00—7月12日8:30 确定第二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时间:2015年6月24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各市规定的网站或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周。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同上)的原件。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原则上,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否则将视为放弃录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4日、5日、11日、1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