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我区公务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原具有公务员身份辞职未满2年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已录用到报考职位有服务期限要求,但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 8、已录取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和“生产一线”人员服务期、现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5年3月14日起,可以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gx.lss.gov.cn)、广西公务员局网(www.gxgwyj.gov.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政府网(www.gxzf.gov.cn)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资格审查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为方便报考,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查阅。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可按照《报考指南》规定的操作步骤,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考。 本次考试共组织两次网上报名:第一次3月17日—3月24日(笔试前);第二次6月11日—6月13日(面试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范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可以重新报考部分因无人报考或报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空缺的职位。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每天9:0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17日8:30至3月24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17日8:30至3月26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由资格审查单位依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2015年3月17日8:30至3月24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录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5年4月1日8:30至4月2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2015年4月1日8:30至4月2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