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对招聘人员进行政审、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各项合格后予以聘用。 (一)政审 考生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生户籍地派出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及本公告中不得报考的情形执行。 (二)报名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士兵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表,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需携带二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二张)。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1、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考生登录梨树县政府网站(www.lishu.gov.cn)通知公告栏“ 梨树县公安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协警的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考生按报名登记表的要求详细填写每一项信息。 2、报考岗位填写考生选择的相应岗位。 岗位代码如下: 40001公安外勤岗位 40002公安计算机岗位 40003公安韩语岗位 40004公安电工岗位 40005公安内勤岗位 40006公安文秘岗位 40007消防外勤岗位 40008消防文员岗位 3、报名序号,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提供。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四)笔试 考试范围为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相关岗位知识等内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详情及时登录梨树县政府网站(www.lishu.gov.cn)查询。 (五)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本人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统一体检,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详情及时登录梨树县政府网站查询。 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招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根据公益性岗位工作性质,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由梨树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招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配合。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梨树县公安局负责并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 (三)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我县 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五、工作期限 用工协议一年一签。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期间的双休日不休息)。 考生到梨树县公安局案事件受理中心报名(梨树县公安局大楼西侧),过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附件:报名表
梨树县公安局
2015年9月10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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