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南昌县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建设,维护好全县社会治安秩序,更好地为南昌县的经济建设服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安辅警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巡警大队防暴岗200人; 2、直属机动大队防暴岗100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安辅助工作; (二)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1984年7月17日至1997年7月16 日出生); (三)公安、司法、政法、人武院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净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六)符合条件的现有辅警员均可报名(2015年6月30日在册或者被原单位辞退的本县财政拨款的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不得报名); (七)同等条件下有从事辅警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 8月 3 日-——2015年8 月7 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随同《报名表》(网上下载)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五、入围人员确定、公示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或退伍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并网上予以公示。 六、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专业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政审由人社局、公安局组织实施。 七、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待遇 (一)防暴岗每月3000元左右。其中基本工资1537元+岗位工资200元+绩效工资1000元上下+工龄工资50元/年(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逐年递增直至250元止)。 (二)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其中单位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食宿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九、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六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1(第六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3、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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