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梨树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梨树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协警8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公安外勤岗位,40人,全部为男性。 面向2013年和2014年冬季退伍的梨树镇非农业户口(以入伍时的户口信息为准)义务兵,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政审和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在40人以内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程序。超过40人,进行笔试。 (二)公安计算机岗位,15人,全部为男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计算机类专业名称 :计算机科学(技术或教育)、各类(计算机)软件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各类(计算机)数据库(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科学(工程或技术)、各类(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管理(或应用)、各类计算机控制(技术)、各类计算机通信(通讯)、各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信息安全、系统理论(科学或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地球(地理)信息系统(科学或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计算机与经济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硬件(器件或设备)、电器与电脑、可视化程序设计、Web应用程序设计、多媒体制作、图形图像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技术、软件测试。 (三)公安韩语岗位,1人,汉族,女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朝鲜语专业毕业生,达到韩语六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录取。 (四)公安电工岗位,2人,全部为男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电气电力类专业毕业生,需具有电工等级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电气电力类专业名称:电力(电气)工程、电气自动化、电站自动化、电站测控、变电运行、高压输配电线路、(电力)线路运行、电气技术教育、微电机、电机与电器、各类电力(电气)自动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水电站及电力网、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农村电气化技术、电工(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五)公安内勤岗位,10人,全部为女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公安文秘岗位,5人,全部为男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文秘类专业毕业生,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文秘类专业名称: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新闻(学)。 (七)消防外勤岗位,10人,全部为男性。 面向2013年和2014年冬季退伍的梨树镇以外的其他乡镇非农业户口(以入伍时的户口信息为准)义务兵,身高1.70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有准驾车型A1、A2、B1之一的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政审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在10人以内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程序。超过10人,进行笔试。 (八)消防文员岗位,3人,全部为男性。 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需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能查询到),文秘类专业毕业,身高1.75米以上,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文秘类专业名称: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新闻(学)。 二、相关条件要求 (一)户籍为梨树县内户口(不含从梨树县行政区域划出的孤家镇、梨树镇及十家堡镇部分村)。有的岗位需梨树县内非农业户口,详见岗位要求。 (二)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三)有特殊技能者优先录用。 (四)热爱公安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公安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公安协警人员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过行政处分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4.有吸毒、赌博、道德败坏等不良恶习的;5.其他原因(如有纹身、身体有明显疤痕、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和无理缠访闹访等)不适合从事公安协警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