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座城市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为期两年。 在保险业的范畴下,保监会规定四地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老人可以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权等,并按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处置权。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办、上海市统计局在4月联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上海市1432万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87万人,占总人口的27.1%。 另据统计,上海市户籍以老年人为户主的家庭,84%拥有自己的住房。在老龄化严重的上海,“以房养老”若得以推广,将极大缓解政府的公共治理压力。 不过,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陈杰认为,“倒按揭”效果有限,不可能替代公共养老。 “但以房养老,尤其是反向按揭模式,面临着与传统养老方式的博弈、房价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等,难以适用大多数老年人,只能是对公共养老的补充,美国发展了20多年,选择‘反向住房按揭’也就50多万户。” “所以,这更是一项房地产政策创新,其次是一项金融政策创新,第三是刺激经济增长政策创新,最后才是养老政策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