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本次招录所涉及的户籍、“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8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职位具体的培养单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6年度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培养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5日起,可以通过下列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gxhrss.gov.cn); 广西公务员局网(www.gxgwyj.gov.cn); 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 报名期间,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每天9:00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报考职位所属部门,直接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以下简称“自治区政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的“2016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2016年广西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报考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报考。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待资格审查通过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白、红或蓝色背景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等相关要求,并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等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8:30至8月31日18:00。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录取人数与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职位(以下简称“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自治区政法机关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 对于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计划录取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取消招录培养计划,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