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方法 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5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简称《招考(招生)简章》),即日起可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进行查询。 《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8月24日8:30— 8月27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8月25日8:30—8月27日17:00期间及时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告知考生。 3、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5年8月25日8:30—8月28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5年9月15日9:00—9月18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将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政策咨询电话:0451—12333。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4、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5年9月19日、20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