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精神,现将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岗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87年9月6日至1997年9月6日期间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 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及曹县事业单位招考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聘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工作人员所在的单位;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1、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目测、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现场目测、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曹县人社局西楼一楼服务大厅。 (一)报名办法 报名时现场采集考生身份信息,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清晰照片1张。报考D类、E类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或者在菏泽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至2013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审核时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D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的,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A类岗位,E类岗位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的,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B类岗位,定向职位达不到规定报考人数的,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职位。 岗位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xsi.gov.cn/)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