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警务工作,保障诉讼安全,经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司法警察协勤人员15名(其中:男12名,女3 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司法警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祁县户籍;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8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8岁(即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现已在法院临时聘用从事司法警察协勤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7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7.体重要求:不得过于肥胖(超过标准体重25%)或过于消瘦(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千克)为身高(厘米)-110。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10)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祁县政府大院三号楼102室。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9日。 2.报名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三张,符合条件者,递交由本人填写的《公开招聘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勤人员报名表》(此表由报考者登录“祁县人事人才网”下载后填写,网址:http://www.qxrc.cn/)。考生应当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要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2013年7月16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