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12/id/7692508.shtml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12月15日下午16∶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2月24日上午9∶00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 技能测试:计算机中文速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湘高法〔2018〕9号)等规定,湖南省法院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14名,其中省法院机关24名、铁路运输法院4名、中级人民法院19名、基层人民法院167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大学专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我省各级法院的临时聘用在职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熟悉电脑操作,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及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涉毒吸毒人员; 8.近亲属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9.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复审、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12月15日下午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3FYSJY/,进入“湖南省法院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9∶00-12月24日上午9∶00。 4.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7:00。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2月17日09:00至2023年12月18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对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法院。 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湖南省法院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材料。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招聘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参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考我省放宽条件地方的法院招聘职位开考比例为1:2。(我省放宽条件地方为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武冈市、石门县、慈利县、桑植县、中方县、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化县、涟源市、泸溪县、凤凰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花垣县、茶陵县、炎陵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安化县、平江县、新田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40个县市)。报考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2.笔试 笔试包括知识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项内容,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作答。 (1)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成绩按35%计入综合总成绩。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计算机中文速录技能,分为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时间各为15分钟。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看打测试和听打测试各50分,其成绩按35%计入综合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考生于2023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8日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成绩。笔试评分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知识测试得分×35%+技能测试得分×35%)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知识测试、技能测试,其中一项成绩为零分的,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由省法院政治部、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统一组织。铁路运输法院面试工作由省法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其成绩按30%计入综合总成绩。 (五)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知识测试成绩×35%+技能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知识测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1.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由各招聘法院分别组织。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函,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各招聘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研究确定 由各招聘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与聘用 各招聘法院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省法院汇总后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法院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为3个月,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工作人员或其他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除外)。 (十)递补聘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函,县级以上法院、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可以建立聘用制书记员后备人才库。已通过笔试和面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同意可以纳入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面试之日起计算。当相应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根据需要,在规定的计划数内,报请省法院政治部同意,可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递补人选,按照规定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补充招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 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中,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以湖南法院网官网、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各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在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等阶段的成绩排名中,如综合总成绩相同,则以知识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知识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0731——82206423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0731-8298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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