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流程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月2日,报名者需在此期间内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电子照片,发送至gbhgrenshichu@126.com,资料填写不完整及未附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按一定比例择优面试。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名者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对于未入选人员不予一一通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提问、口头回答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纸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体检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标准可视情适当放宽。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审查录用人员个人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身份状况等,并对学历、学位和外语水平等资格情况进行复审。进入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聘用人员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工作,接受该单位的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将进行培训、试用和考核,考核或表现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六、弃权处理 已通过体检、考察但自动放弃,或已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但未按时报到的,均造成行政成本和社会资源浪费,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报考拱北海关工作岗位。 咨询电话:0756-8161728;0756-8161718;0756-8161727;0756-816176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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