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根据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笔试分数相同者按照多选题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则从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对象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资格考核合格对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办理编制工资和岗位聘用等相关手续。对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守招聘纪律: 1、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推进。 2、严格把好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和政审等关口。 3、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4、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招考试由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在衡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山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shan.gov.cn/),有关招聘信息和招聘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方式不畅通等其他个人原因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衡山县纪委监察局 0734-5812816 衡山县人社局 0734-5812968 衡山县卫计局 0734-5823698 九、本方案由衡山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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