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聘岗位笔试专业和笔试课目: (1)招聘岗位中的“临床医师”“临床医师1”“临床医师2”“临床医师3”“麻醉医师”考西医临床专业,课目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理学、诊断学。 (2)招聘岗位中的“中医医师”“中医医师1”“中医医师2”岗位考中医临床专业,课目包括:中医学基础、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内经》、西药药理学。 (3)招聘岗位中的“护理”岗位考护理专业,课目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药理学、基础护理学、护理文书记录。 (4)招聘岗位中的“影像医师”“影像医师1”“影像医师2”“影像医师3”岗位考影像专业,课目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医学影像学基本知识。 (5)招聘岗位中的“药学”岗位考西药剂专业,课目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中药学。 (6)招聘岗位中的“中药学”岗位考中药剂专业,课目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医方剂学、中药炮制学。 (7)招聘岗位中的“口腔医师”岗位考口腔专业,课目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8)招聘岗位中的“预防医学”岗位考公卫专业,课目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卫生统计学。 (9)招聘岗位中的“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岗位考检验专业,课目包括: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和免疫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实验室诊断基础知识、输血技术。 (10)招聘岗位中的“财会”岗位考会计专业,课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11)招聘岗位中的“计算机”岗位考计算机专业,课目包括: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 4、每个岗位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县直单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乡镇卫生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分。 5、乡镇卫生院分8个专业开考,分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据编制计划分配到15个乡镇卫生院,同一专业有2个以上乡镇卫生院同时有招聘岗位需求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者本人选择单位,最少工作年限3年,期间因工作需要可以在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 6、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成绩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公示。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县卫计局人事股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四)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并在“衡山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2、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身份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的结果为准;学历证书和有关资格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 3、组织资格审查: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公示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同一岗位达不到招聘计划1:1.5比例的,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决定予以递补,并公示递补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4、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由纪委监察部门和相关主管单位党组织严肃查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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