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统一时间、不同地点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至8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报名地点具体见《2017年湛江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2)。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因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3.报名材料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须双面打印),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暂缓就业证明),工作经历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执(职)业资格;赴港澳台学习或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4.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的规定,2014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可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名时未提供有关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加分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并在2017年12月15日前未被告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视为报名成功。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2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 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具体为《通用能力测验》(综合类)、《通用能力测验》(教育类)和《通用能力测验》(卫生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09:30至11:00时。 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为加分后的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4.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视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五)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公告和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阅。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划定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九)公示与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备案、入编、增人、聘用和工资报批等手续。 (十)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招聘公告、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dzj.lss.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759—3119577、3119558。
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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