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静海区瀛海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校区)教师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以北京师范大学为考点招聘教师20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符合职位要求的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或更高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 静海区瀛海学校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以北京师范大学为考点,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7年11月16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 http://www.tjjhrc.com 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址: http://hzbx.bnu.edu.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以邮件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事先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二),并将简历以“姓名+学科+学段+毕业院校”命名,投递到指定邮箱(bnujszpjh2017@163.com),填写报名信息统计表并投递邮箱是报名的唯一途径,请务必按照要求投递。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9:00至12月1日17:00。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结果于12月5日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时间: 2017年12月8日。 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 现场提交材料: 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2018届如无三方协议由学校就业部门出具证明)、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研究生提交本科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四、专八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通知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分为试讲和笔试两个环节,复试为面试环节。 1、试讲: 采取试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应聘人员应自行携带专业技能测试所需器材。 试讲时间:2017年12月9日。 试讲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试讲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笔试,试讲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行政能力测验、学科专业方面的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等。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 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复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3、复试: 复试以面试形式为主。面试主要考察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求职动机与工作愿景、人际关系、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与特长、工作经验、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 复试时长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复试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复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 复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4、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总成绩=初试(试讲成绩×40%+笔试成绩×30%)+复试(面试成绩×30%)。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http://hzbx.bnu.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考试总成绩设70分合格线。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70分以上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复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复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审核。 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复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10-58805449 022-28942848 监督电话:022-28932457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一:天津市静海区瀛海学校(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校区)赴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附件二: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天津市静海区瀛海学校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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