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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员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樟树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30名,其中的公务员8名,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22名,为八级职员及以下,要求干部身份(不含工勤人员)。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樟树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人员范围 樟树市范围内(不含中央、省、宜春市驻樟树市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八级职员及以下事业编干部(不含工勤人员),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且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以下对象: 1.公务员岗位 (1)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经进行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3)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2.事业编岗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编制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8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 4.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敬业精神强,吃苦耐劳,自我要求严格,廉洁自律方面无不良反映;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市直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需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需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其他有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需满服务期方可推荐;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或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 8.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入口”不合规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月9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 1.市委办机关综合岗:市委办(市政府大楼443室); 2.市政府办机关文秘岗、市政务信息中心文秘岗、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文秘岗:政府办(市政府大楼320室); 3.市政协委员联络和协商议事服务中心综合岗:市政协(市政府大楼217室); 4.市宗教文化交流中心管理岗: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大楼103室); 5.市财政局机关综合、监督审核岗,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岗:市财政局312室; 6.市大数据中心综合岗1、综合岗2:市发改委(市政府大楼609室); 7.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岗1、综合岗2、综合岗3: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8.市中医药研究中心管理岗:市科技局403室; 9.市统计调查中心综合岗:市统计局(市政府大楼625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樟树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需同时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4)一份;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7.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8.《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二)资格审查 先由选调单位进行初审,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笔试 主要测试参选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1月15日8:00-12:00、14:30-17:30;地点:樟树市委组织部(樟树市政府大楼301办公室),务必带好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笔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的,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2:1,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入闱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选调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产生的职位空缺,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按照1:1比例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员在“樟树发布”“药都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调动,工资、奖金、福利等仍由原单位发放。 (九)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正式调动人员,由选调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五、有关要求 1.公开选调工作由樟树市委组织部、樟树市委编办、樟树市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做好考试相关工作。 2.本次考试接受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95-7353353;咨询电话:市委办:0795-7332344、政府办:0795-7333129、市政协:0795-7333634、市委统战部:0795-7333265、市财政局:0795-7362990、市发改委:0795-7333635、市行政审批局:0795-7370013、市科技局:0795-7162383、市统计局:0795-7333996、市委组织部0795-7353350。 3.未尽事宜由樟树市委组织部、樟树市委编办、樟树市人社局及选调单位解释说明。
附件: 1.樟树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樟树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4.诚信报考承诺书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中共樟树市委组织部 中共樟树市委编办 樟树市人社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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