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治市行政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2014年9月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录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大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二、体检时间 2014年9月3日 三、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3日上午6: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及1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在长治市人才信息市场(长治七中对面)集中,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五、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对公安类职位,同时要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六、考生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生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2、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 3、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咨询电话:0355-2026826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