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阳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24日、4月25日,每日7:00前 报到地点:阳泉市老年大学院内(阳泉市城区泉中路20号)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市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职位的考生同时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并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2.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 3.考生体检当日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长筒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物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或隐形眼镜。 4.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包括各类耳机、电子手表、手环)等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统一进行登记,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得遗漏体检项目,不安排补检。 7.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应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证件、材料不全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于近期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阳泉市委组织部联系。 咨询电话: 法院系统:0353-2582633 检察院系统:0353-2138280 其他考生:0353-2296280 附件: 1.阳泉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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