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晋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1日上午6:00 地点: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北门(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1658号)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 (三)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考生,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 (四)体检纪律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生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 2.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一律佩戴抽签顺序号,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录用资格。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报到地点聚集,不能前往体检地点,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保持平和心态,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4.体检当天请着轻便服装,请勿佩戴首饰,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勿穿连衣裙、连体裤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饰品),请勿化妆、佩戴美瞳及隐形眼镜。报考职位要求为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佩戴矫正眼镜。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其他考生不安排补检。 6.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体检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 三、考察安排 考察工作近期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6-2122332 附件: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9日
扫码领取更多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