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高中心理学岗位、职业高中专业课岗位和报考中小学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需提供 >(上述证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代码)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可自行网上下载A4纸打印)一式2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 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两年内不得参加正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没收其所有证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追究其相应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 (四)乡镇中小学、县幼儿园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达不到3:1的,该岗位名额按比例递减,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于2013年8月16日8:3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 1、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岗位的人员免于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2、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正常参加笔试。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30分)和所报岗位相对应专业知识(7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为现行高等师范专科教材内容(幼儿园岗位为中等学校教育类教材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讲课) 1、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相应岗位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乡镇中小学和县幼儿园相应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乡镇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按1:1.5的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参加体检。 2、面试内容:普通教师岗位及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岗位专业、层次相一致的课(15分钟以内);县幼儿园及体音美等特殊专业岗位面试,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讲一节与申报岗位专业、层次相一致的课(15分钟以内)加专业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应聘者按照面试通知单安排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到达指定考点,验证并抽取课题到备考室备课,依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 (三)考试总成绩 1、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乡镇中小学普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县幼儿园和乡镇中小学体音美等特殊专业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