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2名,充实到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乡镇中小学任教,以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普通高中17名,职业高中15名;乡镇初中(含大春文武学校)30名;乡镇小学(含大春文武学校)130名;县幼儿园10名。具体岗位名额、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中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正阳县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6、已被正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含特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发布招考信息 根据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公告自2013年7月29日起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上公开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日-2013年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至6:00。 (二)报名地点: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