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2015年招聘219名教师。为确保此次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全县教育实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219人。其中县一高13人、职业学校6人、农村初中70人、农村小学80人、农村幼儿教育50人。详见附表。 农村中小学各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该专业招聘计划,将空余计划调整到农村中小学同类别其他专业岗位。县一高、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其招聘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计划后公布。 三、招聘原则 (一)在编制限额内,根据岗位需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校 (除泌水、花园、古城、赊湾、双庙街所属中小学)。先设定岗位,然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且尚未正式就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信息发布(7月15日—7月21日)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泌阳县2015年招聘教师通告》,在泌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泌阳县教育网和泌阳电视台发布,切实加大对教师招聘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我县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集信息)时间及地点: 7月22日—7月28日(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县第五小学(团结路中段)。 2、报考者需本人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对教师资格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不予认可),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201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学校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及学校电话),一旦录用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 派往泌阳县以外的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由报到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报考者必须由本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填写报名表等。否则,不予受理。 4、现场采集报名者信息。 5、报考费按物价部门标准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