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特岗教师服兵役的情况。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教育厅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为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二、其它规定 1.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3.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考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 4.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招聘计划与需求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与体检和招聘结果等,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请报名应聘对象通过报名系统及时上网查询。 5.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作出变动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通知为准。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告知报名应聘对象。 6.对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应聘的对象,取消其2014年度特岗教师报名应聘资格。 7.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王武;电话:0731-82203481,传真:0731-88653596,电子信箱: lgcai99@sina.com.cn。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刘国才、王武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 李昌维、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391236 谢先国 面试咨询电话:0731—84402908 易海华 附件: 1.《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3.《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doc 4. 2013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xls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