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6月20日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现场资格确认结果。 7.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名人员于6月26日至28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 (一)笔试 1.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考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7月8日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5.报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查分申请书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7月8—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应聘人数不足时,则从参加了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笔试且在志愿征集栏中填报了“参加”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直至面试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如相关人数少于该学科总岗位招聘计划数1.5倍时,全部相关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对象名单于7月16日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4.列为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5.面试时间为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县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教育局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 4.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本岗位应聘人数不足时,则从参加了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面试且在志愿征集栏中填报了“参加”的对象中,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后,依据招聘岗位和征集的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志愿征集的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5.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于7月下旬—8月上旬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公告。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对象与设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岗前培训 市州教育局组织签订了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时间4~5天。具体安排由市州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培训结业后,特岗教师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局报到,办理有关手续,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十、公布招聘结果 9月上旬,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审核招聘结果,公布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名单。 十一、聘期待遇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