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各高校自行印制并免费向毕业生发放,省外高校毕业生报名表由毕业生登录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cn)自行 下载。报名表由考生、设岗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留一份。 4.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不能再报考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中的其他项目。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允许在其生源地县(区)报名,具体以各设岗县(区)公布的生源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不作调剂。志愿到无生源地限制的设岗县(区)服务的毕业生必须到该县(区)报名并参加考试。 5.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三)考试(笔试)组织 1.考试(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 公共基础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30—17:00,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四)人选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省教育厅将划定参考分数线,各设岗县(市、区)要依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按需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上进行确认。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州)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音体美学科按各设岗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20%掌握,其他学科按各设岗县(市、区)招聘计划的110%掌握(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面试满分100分。各设岗县(市、区)拟聘用人员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和学科需求确定,并由设岗县(市、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复核。设岗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2013年8月17日前将审核同意拟聘用的特岗教师名单汇总(附件3)上报省教育厅,原则上本科生应占60%以上。各市(州)上报的拟聘用特岗教师,由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并经网上公示后报教育部。 (五)岗前培训与上岗 各地要安排拟聘特岗教师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国家规定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特岗教师在秋季开学时持证上岗。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上岗情况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底前报省教育厅。 (六)信息管理 各设岗县(市、区)要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中做好报名、审核、录用、上岗确认及信息更新等工作,对特岗教师进行科学管理。8月下旬前将正式上岗教师信息,通过教育部特岗系统报教育部、财政部,作为核拨中央补助经费的依据。 五、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三)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再列入本项目管理,自主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