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初审 时间:3月14日17时—3月18日24时。 遴选单位对报名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名人员开放。 (四)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19日0时—3月23日17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日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拟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核减或取消。职位被取消的,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18日9时—4月23日24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遴选单位根据各职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遴选计划2名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遴选计划3名以上的按4:1比例确定。 1、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能力测试。职位业务能力测试设置及所占成绩比例情况可向遴选单位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