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以下职位的空缺计划重新发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批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的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1)县、乡级机关职位; (2)按实际缴费人数笔试开考职位; (3)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戒毒、海监、渔政等部门职位。 原报考定向村(社区)“两委”成员招录职位的人员,第二次报名时只能报考本县同类职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名单公布和资格审查等与第一批做法相同。 发布第二批职位招考公告时间:2016年5月18日8:3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8:30—5月19日18:00。 第二批职位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18日8:30—5月21日18:00。 发布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时间:2016年5月23日前。 第二批面试入围人选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2016年5月22日8:30—6月19日8:30。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2016年6月8日前。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实施机关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原则上,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公共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有专业面试的职位,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公共面试成绩×60%+专业面试成绩×40%。公共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行专业面试。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在1∶1以下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方为合格。经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按实际缴费人数笔试开考职位的人员,其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的基础上降低5分,但不得低于60分。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招录机关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6—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