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7日上午 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于2015年5月23日至25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26日上午(8:30——11:30)到长沙市公安局507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参见面试通知(领取面试通知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