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公安局公开招录500名警务辅助人员,根据《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长沙市公安系统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0名。具体的招录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长沙市2015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二、招录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1984年4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录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录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