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拟录用微小企业信贷客户经理需经过3个月培训,培训地点待定,交通、食宿费自理。培训结束后,由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拟录用微小企业信贷客户经理的能力以及项目适应程度。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为期9个月的微小企业信贷业务实习期;实习期满,进行评价测试考核,达不到设定标准的人员不予录用。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二)待遇:培训期发基本生活费,实习期按微小贷款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发放。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薪酬管理执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公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2、坚持条件,把握标准,严格程序。
3、由我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濮阳银行。个人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未录用的由濮阳银行代为销毁。
联系电话:0393-8902815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