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考生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黑色水笔、网上下载的本人报名表(注意要打印完整)、笔试准考证(在空白处注明笔试总成绩)、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非天津市户籍考生,须携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除以上材料外,以下职位还须携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一:劳动合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单位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二:劳动合同、2年以上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单位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三:劳动合同、2年以上审计相关工作经历单位证明,会计师或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四:劳动合同、2年以上网络视频巡查设备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单位证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五: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六: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戒毒、教育矫治所人民警察七:教师资格证书 戒毒所人民警察一:学位证书、心理咨询师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戒毒所人民警察二:心理咨询师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测评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其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二)要求 1.携带物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在空白处注明笔试总成绩)、身份证,以及运动服、运动鞋、水杯等体能测评有关物品。 2.其他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将指甲修剪到不超过指尖0.3厘米。 四、其他事项 (一)看到本通告的考生务必于2017年5月12日15:00之前回复电子邮件——邮件名及邮件内容均填写:报考职位,真实姓名,报名序号,能否按时参加,要求体测的注明前往方式(例如:戒毒所人民警察二,张三,022156,能够按时参加,体能测评集体乘车前往)至邮箱tjsjdglj@163.com,以示确认。 (二)未按我局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网站上发布的政策公告或拨打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022-23392631。
天津市戒毒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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