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它事项 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 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或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 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以上任意一项按比例招录的政策。 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报名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 七、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二)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四)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五)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点击下载>>> 1.2017年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招募计划 2.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健康状况要求 3.自治区及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