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进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进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地点及时间 本次引进工作由“县招聘人才办”统一组织,主要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为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相应职位,引进工作采取分类分步实施。教育类分别设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3个报名点;卫生类分别设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2个报名点;综合类设在贵州医科大学1个招聘报名点。 1.各招聘报名点的报名时间为: (1 )教育类 西南大学点:2018年1月15日(上午9:00—下午16:30); 华中师范大学点:2018年3月5日(上午9:00—下午16:30); 陕西师范大学点:2018年3月8日(上午9:00—下午16:30)。 (2) 卫生类 遵义医学院(新浦校区)点:2018年3月12日(上午9:00—下午16:30)。 贵州医科大学点:2018年3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 (3)综合类 贵州医科大学点:2018年3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 各招聘报名点按实际招聘职位为总职位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招聘报名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后的剩余职位,在前一招聘报名点招聘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前一个招聘报名点职位已招满,下一个招聘报名点不再进行招聘。 本次引进后剩余(缺额)职位计划数纳入2018年贵州省人博会。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 报考教育类职位,须提供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须提供与研究生学历专业方向相关的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本科)的,须提供免费培养协议; 报考卫生类职位,具有中级职称或持有《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如实填写《2018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 考试由“县招聘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评审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分数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人才办”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持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2018年8月31日前未能交验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其聘用的,由用人(聘用)单位填报相关表册并附相应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才办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由用人(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生须在“县招聘人才办”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将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资料交“县招聘人才办”,经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3.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经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凡引进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石阡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进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招聘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 0856—7622876 (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56—7623755(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下载:2018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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