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注:如出现末尾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则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结束后,按上述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报考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 “遵义人力资源网”网站、“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 1.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即重新组织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在被告知体检不合格结果的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遵义市人力资源代理服务中心同意后可以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的,空缺职位予以递补,递补方式参照第六款第1条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遵义市人力资源服务代理中心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如实填写《考察报告表》。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的,空缺职位予以予递补。递补方式参照第六款第1条执行。 八、公示、聘用、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 经素质测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在遵义人力资源网(www.zyhr.gov.cn)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人力资源服务代理中心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待遇及管理 聘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九、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电话通讯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招聘各环节需通知事项,均在“遵义人力资源网”网站、“遵义人社”、“遵义找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信息,因未及时阅读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人力资源服务代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3163866;0851—23163344。
附件下载:岗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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