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专业水平能力等。(考试内容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4.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 ydw. com)上查询。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体检,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先由应聘者垫支,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入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报销。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展开考察。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 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和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thnet. gov.cn/thxxw/znjssdpvrtgmd/2016_gzjg_tt.shtml)上公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已确定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至本中心相应工作岗位或本中心所负责的学校担任校医工作。 四、福利待遇 (一)聘用在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聘用校医工作的既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除外),同时每年可享受4周学校暑假和2周学校寒假。 (二)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相同学历、职称的编外人员一致,聘用校医人员享受学校寒暑假期间待遇与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材料。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5108320
附件下载: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医护人员岗位需求表
相关推荐:2017年12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