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省政府下达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任务书提出相关建议性意见;跟进了解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进度、招投标、施工组织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具体问题和项目进度调度等。
湖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为省发改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广泛收集、综合分析国内外有关经济信息;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产业结构、地区布局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前瞻性的政策思路;围绕全省发展改革中心任务提出和制定专项研究课题计划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湖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指导监督下,省发改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发改委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7年度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4名,其中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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