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二)招聘组组长和人才市场领导以及各大院校领导洽谈人才长期合作有关事宜并签订协议。 (三)各招聘组要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测试后掌握应聘大学生能否够胜任警务站工作岗位,同面试合格的大学生当场签订协议。 (一)发布公告 警务站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做好各省区院校的招聘对接等工作,确定招聘时间、地点,与院校领导会面开办专场招聘会。 (二)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政审工作由考生自己政审完毕后,由当地公安机关密封后,报到时交伽师县公安局政工室) (三)报名与确认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伽师县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伽师县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政审表》(并且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转军人退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 (四)面试 现场报名后组织统一面试,面试只记合格与不合格。 (五)体检 资格审查、面试由招聘组现场进行,审查面试通过后,政审、进行笔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伽师县公安局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县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县财政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交纳“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高中、中专工资:7204.1(含社保公积金)。大专工资:7311.06(含社保公积金)。 本科工资:7811.46(含社保公积金)。 其它待遇 按伽师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对外地区聘用人员: 1、解决食宿,一切全免(包括住宿费、伙食费、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对考核优秀工作满1年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3、夫妻共同来伽师县的,可提供周转宿舍一套,配齐基本生活用品(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自理)。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998-6731123 联系人:甘肃省方向招聘组组长: 吴国文 13899117018(手机微信同号) 副组长: 赵晓凤 15276089915(手机微信同号) 组员: 白军红15909040828(微信18794270995) 裴艳霞 18993452027(手机微信同号) 2、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3、报到时间:2018年2月25日前。
相关推荐:2017年12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