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引进干部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程序,喀什地区现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优秀干部人才。 一、招聘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 2.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资待遇和住房保障 月薪6700元至8500元(含五险一金)。聘用后由用人单位提供干部周转房或廉租房。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面谈、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符合公告与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录喀什地区人事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域名:222.80.80.12)。报名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分布情况,喀什地区派出工作组在内地有关省市设立若干招聘工作点,分区域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期间,请报名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及时获取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后果自负。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
招聘岗位如下:
五、联系电话:13096993350、13096931865、0998-26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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