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对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以抽签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顺序。 进入考察范围考生须签订《三方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签订《三方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三方协议》后放弃岗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考察、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的人员均纳入考察体检范围,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方式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按照《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青人社发〔2015〕4号)要求进行聘用和管理。聘用人员需在平度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签订服务协议。 八、纪律 本次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具体到达院校招聘的时间及校园招聘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院校网站和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361287 监督电话: 0532-8736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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