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面试考核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面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与管理 此次招聘村医试用期为一年,工资待遇参照龙井市员额待遇执行。 招聘的医生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镇卫生院员额管理,服从乡镇卫生院统一调配。 咨询电话:0433-3259307 十、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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