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为政府工程审计中心等县直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1名。为使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类别、专业类别、招聘人数和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度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黄庄镇、番田镇、祥云镇、赵堡镇、武德镇、招贤乡、北冷乡岗位的限温县户籍(温县选聘的在岗硕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 7、定向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年龄不限。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在编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温县籍或下派到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温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温县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包括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特招医学院校生、特岗全科医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 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本次招聘方案分别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jz.hrss.gov.cn)、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温县人才市场(温县黄河路中段人民政府西50米); 3、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及费用: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岗位限定温县户籍人员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明; 拟享受加分政策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进社区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焦作市辖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焦作市及县(市)区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职工作经历证明,并进行加分登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报名缴纳考务费60元。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进行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 4、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最低限定比例为3:1(其中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最低限定比例为2:1),如达不到此规定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申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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