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选 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组织,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必须于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待定)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到各招聘学校相应招聘报名点集合,参加面试。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按规定比例(职业学校特定专业教师岗位比例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3,其它岗位比例为招聘岗位计划数1:5)确定复选入围对象。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招聘办研究决定后,可降低复选入围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方式为试教(片段教学)。试教时量为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教(片段教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其中音体美舞、中职特定专业教师还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为确保招聘质量,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则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5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85分,不进入复选环节。 (四)复选 复选对象还须资格复审合格,资格复审弃权或不合格者取消复选资格,并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于2018年1月(具体时间待定)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衡阳市人社局南院三楼)进行。复选于2018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复选工作由市招聘办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复选方式为笔试。 中职特定专业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学科分别制卷,满分为100分。 复选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必须不低于相同笔试内容的其他形成有效竞争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笔试分数;没有相同笔试内容比照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四、有关事项 (一)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4室),联系电话:0734-8811312。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0734-8866630 (市纪委)、0734-8811350(市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34-2896692(市人社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相关推荐:2017年12月份全国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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