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8年元月6日。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笔试方式: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统一标准化闭卷考试,统一规范化阅卷评分。 ④笔试内容:a.讲解、林业技术、水利工程1、水利工程2、法律、会计、审计、工程造价、公路工程岗位的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60%,申论占40%;b.文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申论。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80分钟。 2、面试 ①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由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②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结构化面谈采用100分制。结构化面谈时间为10分钟。 ③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不再电话通知个人。 ④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解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凡放弃考核(须递交书面承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耒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4351660;耒阳市人社局0734-4354019、0734-4354016)。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审批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聘用单位呈报并填写有关审批表格,连同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考察材料等由市招聘办汇总初审后报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确定聘用资格。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凭市人社局出具的聘用通知办理列编、人事聘用、工资起薪等手续。新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在所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人事异动。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笔试成绩、综合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核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请报考者现场报名时留下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须要与报考者取得联系而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报考文秘岗位的考生用人单位的选择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5、咨询电话:0734-4354019、0734-4354016。 本公告由2017年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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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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