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加强我区各乡镇民政办工作力量,静海区现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5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静海区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含应届毕业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乡镇民政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18--40周岁(1977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具有社会工作、社区工作相关学历和工作经历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各乡镇民政办从事民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救助的初审和申报工作,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初审和申报,并承担乡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的日常工作; 2.遭遇自然灾害时组织开展救灾、灾后重建等减灾救灾工作; 3.对在乡的复退军人进行登记、定期联系、反应诉求、解决问题,做好优抚对象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 4.管理乡镇敬老院,组织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以及残疾人助学、取暖等补贴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6.承担危房改造等工作中的资格审核工作; 7.做好“三留守”人员的排查统计工作,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8.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重点做好丧葬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9.指导所负责村开展村民自治、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工作; 10.做好上级民政部门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岗位具体设置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采取定向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乡镇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12月4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笔试每人 90 元,面试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编人员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写作和时事政治(2017年1月至10月)等。 1.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12月8日9:00至12月9日24:00。考生同时关注笔试准考证上的相关须知。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服务费不予退还。 4.2017年12月14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三)现场资格审核 1.笔试结束后,分区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天人力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分区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12月18 日14:00—16: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 (三)面试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7年12月21日9:00开始 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资格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7年12月27日在报名网址公示考生总成绩后,转交区民政局。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区民政局负责通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区域分别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确定的体检人员若未参加体检的,空缺的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体检时间见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岗位对应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聘用程序。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乡镇民政办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岗位对应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管理。 五、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基本工资参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每月2050元(2017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调整。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每月400元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工作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考核考评。社会保险金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纳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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