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选岗 考生须进行选岗确定工作单位的职位(详见《职位表》),考核政审合格人员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通过选岗安排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岗,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复试,复试成绩高的先选岗。 选岗时间、地点、选岗具体单位于政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九、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办理了聘用手续之后,发现考生报考的资格条件或其它因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核实清楚确实影响聘用的,也要取消聘用资格。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县外单位招考(聘)、工作调动等。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赫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ezha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 附件:1.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审批表.xls 附件:4.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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